雖然LEO,是從中文名字直譯來的,但我的確是獅子座。欣聞9度歐洲冠軍、3座豐田盃(洲際盃)冠軍;且經足總評選為上世紀最佳球隊的西班牙皇家馬德里──名聞遐邇的「銀河艦隊」,有可能在我生日前夕來台。
不禁悠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在美軍撤守台灣之後,Pub還沒引進搖滾歌手駐唱鬼叫之前,台北雙城街,有種過渡時代裡,草根與異國不融合卻並陳得如此自然的風情。
那時代還不流行前戲可免,直奔一夜情。燈火闌珊後,紅男綠女往往自然而然散步走向附近最接近自然棲地的地方,醒醒酒,以免瞎眼挑錯人……對,就是那個足球場。
但理智歸理智,張大眼歸張大眼,人畢竟是肉做的;就醬……整晚都能聽到女生「噯喲」個不停的呻吟聲……
對!就醬摔他一整個鼻青臉腫……
話說Florentino Perez用100億比塞塔挖來Luis Figo後,皇馬用錢堆砌出21世紀;可說是一年請到一位大咖──Zinedine Zidane、Ronaldo Luis Nazario de Lima、David Beckham。但就像胡志強市長所說的「D咖只能配麵線」,重攻愛華麗的皇馬,不管作用如何,大錢絕少砸在星味沒那麼濃的中、後場球員身上──像Claude Makelele、IKER Casillas等。所以直到2005年弄來Sergio Ramos、Robinho、Antonio Cassano後,球團的薪資營收比才來到50%。
今時不比往日,據說像Gonzalo Higuain這樣的球員,也能領250萬歐元年薪。這是多大一筆錢呢?以今日匯率換算,就是新台幣114,190,000元。當然相較於那個萬眾一心看好歐元的年頭(願上帝保佑那些理財專家),歐元已經貶值了。但250萬歐元,大概也等於那時候約220萬歐元,而Makelele於2003年被低薪弄到翻臉走人時,年薪只有120萬歐元。
那些錢,並不是從A咖那裡分來的。Perez卷土重來後的皇馬,600萬歐元已不是巨星的標準。前年世足先生Cristiano Ronaldo:950萬歐元;大前年世足先生Kaka:900萬歐元;快要不行了,已坐滿了8場板凳的Raul Gonzalez:700萬歐元;2006年時僅100萬歐元的Cassano:700萬歐元……
最好是別急著在場上圍剿去年集滿西班牙、歐洲、世界足球先生三大獎項的Lionel Messi,順便也把他弄過去……
這就難免讓人想到:這支市值13.5億美元的豪門球隊,如果8月4日真來台灣,會在哪兒表演呢?據接頭的大漢整合行銷總經理秦熙嶽先生表示,場地已和北市體育處敲定……咦?哪兒呢?會是上頭提的那座足球場嗎?
當然不會,那地方不是已成為花博用地了嗎?總之,足球場地不比籃球,可要比溜馬、金塊來台灣時,多花點心力、金錢弄一下啊!那些球員,不管跌了誰,賠得起嗎你?賠不賠得起倒也罷了,原本是美其名要增加台灣國際曝光度的,那就……
話說2003年、2005年,皇馬都來過亞洲。2005年那次,七月中旬,皇馬先到美國撈了一票,以3:1、2:0,贏了墨西哥瓜達拉哈拉芝華士和洛杉磯銀河。然後轉進北京,首戰3:2擊敗北京現代;好像是3天後,北京現代以0:3敗給曼聯。然後蒞臨日本,卻首戰就以0:3被東京貝爾迪(日視)踢垮。讓亞洲行緊跟著皇馬腳步的曼聯,笑到牙都歪掉,但曼聯牙還沒矯正回來,造訪日本首戰,也以1:2敗給鹿島鹿角。在接下來以3:1力克磐田喜悅,算是扳回顏面後,皇馬轉戰泰國,以3:0贏了泰國明星聯隊;總計這回美、亞巡迴旅行,5勝1敗。
皇馬……也不是穩贏的啊!可見只要不壓在自己身上,錢多是壓不死人的。萬一真來了,咱們派誰去給皇馬好看呢?
應該是咱們的國家代表隊吧?這又想起,足協聘的那三位巴西教練,2年合約期滿,回家過聖誕節了。好像聽說其中有人會去Mogi Mirim帶U17和U19。就像大前年因為今井敏明的關係,中華隊當家門將呂昆錡得以加入日本盛岡仙鶴一樣,因為巴西教練團的關係,中華隊隊長、台灣體院中場陳柏良,還有北門高中門將蔡志鑫,和花蓮高農前鋒陳浩瑋,也去參加測試。不知道怎樣了?
言歸正傳,據說那一趟,皇馬賺了2,500萬美元。但Beckham公開抱怨太累了……咦?應該有分到才對啊!中國站,光在天津泰達體育場練球,就要收100~800元人民幣不等的門票。皇馬與現代之戰,門票有分180、380、5,000元人民幣幾種等級……但只花那些錢,通常是弄不到票的。不知台北戰若真實現,門票要收多少錢?
這一次皇馬再度東征,除了中國非去不可之外,還有個對象待決。台北得以列入名單,是因為輪也該輪到了嗎?當然不是……聽說是因為中國那邊承辦的北京高德體育文化公司,和大漢有合作關係。
這其實是經濟活動,所以所有類似的事情,都可以涵括來思考。但又有點傷害同胞情感,所以也不能說破;故不存在馬政府拿來當ACFA說帖的可能性……話又說回來,就算能用,諒他們也想不到。
要有光!我曾說過:愈嚷嚷著光的地方,明顯愈缺光。追求台灣之光當然是好事,但承認其實現在活得有點黑暗,務實的看去哪兒借點光,也不是啥壞事。當不認為十分了不起都不行的世運與聽奧勁頭一過,有些人興奮皇馬將至,難免鬆懈心防。像今天中國時報李弘斌先生寫新聞分析時,就這麼說:「去年的世界運動會和聽障奧運,不論等級或重要性都不算高……」
是隨便講講還是有機會?不知道;總之,下個月答案就揭曉。但提起世運與聽奧,重不重要並不重要,能辦到總是好事。問題是多少參與過的媒體朋友,現在偶爾還會私下提起辦得並不成功,還有一大堆狗皮倒灶的鳥事。像皇馬那種看一眼、沾一下都要錢的豪門,配套等級是常人很難想像的。所以啦,雖然記得聽奧時的新聞稿說:台北市已多出含4座練習場在內,鋪著綠油油百慕達草的8座「國際標準場地」,但就算在小巨蛋開踢,最好還是……留點神吧。真來了,千萬別讓他們丟康、中洞;也別讓「台式足球場」成為貽笑大方的新名詞。善哉……
對了,剛後頭飄過一位對體育毫無興趣的男生,聽我喃喃自語著「卡卡」,竟然說那是他的偶象。奇了?搞了半天,原來是指Gaga……
忘了在哪兒看過;聽說中國將「女神卡卡」譯為「嗄嗄小姐」……這就真比把Pacers譯為「步行者」還更有趣了!
By LEO 2009.01.04
- Jan 04 Mon 2010 23:35
皇馬八月訪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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