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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奧運時會使用延長賽的新規則嗎?
 
 據國際棒總(International Baseball Federation)公布的特殊規則(Tie-Breaker),當比賽延長到第11局時,攻方首棒的前兩個棒次可先站上一、二壘。據說還可以指定從哪個棒次開始打起哩!我只是瞄過這新聞,還沒真的確認。
 
 用意至為明顯,就是要趕緊分出勝負啦!何況,就像國際棒總說的:「為了配合奧運轉播作業,必須作改變。」
 
 IBA世界青棒賽已開始試辦;並適用於今後所有國際棒總賽事。那麼,北京奧運也一樣嗎?
 
 據《日刊體育》(日刊スポーツ)表示:已經確定啦!北京奧運時就是要這樣打。但咱們中華棒協秘書長認為「機率不大」。
 
 機率不大的原因很簡單,因為還沒收到正式通知,甚至棒協還是由在加拿大參加世青賽的中華代表隊告知,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林秘書長舉例:2006年洲際盃也曾有過特殊規定:想故意保送對手時,只要告知主審,投1個壞球就成。但在賽前2個月,會員國就已收到正式通知。至於更高規格的奧運比賽,「理應更早讓大家知道。」
 
 林秘書長也說:這種「突破僵局制」,會破壞比賽公平性,也會降低比賽精彩度。不過雖然機率不大,仍然會儘早與國際棒總確認。
 
 我認為:其實即使沒被通知,或通知書不曉得擱哪兒去了,屆時也真的使用新制,應該也不會有心理準備、建設不足的問題。反正就這樣打,要準備什麼?公平性呢?只要大家都這樣打,好像也沒什麼不公平。何況,既然能打到延長賽,就代表勢均力敵到要靠點手氣來決勝負的程度吧?
 
 當然對救援投手群既強且多的球隊而言,少了點優勢;但這也和公不公平沒關係吧?話又說回來,中華隊不知道能不能算這類型的球隊?
 
 符不符合運動單項的特質,也不必研究了。大型賽事,甚至是奧運會,已進化到配合轉播單位來排賽程的時代啦!我倒認為:2016年或以後,棒球想重回奧運,這或許也是必須的努力工作之一吧!
 
 我倒是想:既然已經搏這麼大,將棒球視為壘球(記得壘球的突破僵局制,好像是從第10局起,由前局最後一位出局者免費站上二壘),那不如就從二、三壘有人開始吧!咱們不是很強調洋基隊極為欠缺的「基本功」嗎?那或許會大好也說不定。同時,最容易發生投手在延長賽裡用光光的大聯盟明星賽,應該把什麼正統或紀錄考量放一邊,比照辦理吧!
 
By LEO 200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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