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82,雖然姚明本戰打來更是艱鉅,但火箭靠著太陽進攻體系紊亂,與自身手氣回春,在客場暢意取勝。但本戰的亮點,還在於第三節結束前的大混戰。
其實也算不上混戰,只能用「推」來形容。電光火石之間,看起來彷彿是這樣子的:T-MAC三分線出手時,太陽的巴尼斯(Matt Barnes)惡性衝撞了想掩護T-MAC的阿爾斯通(Rafer Alston)。球進後,太陽準備發球時,阿爾斯通推倒了巴尼斯。然後,巴尼斯當然想爬起來回推。然後,大家群聚圍爐。然後, T-MAC推倒了奈許(Steve Nash)。然後,奈許也起身推了一把,但誰都沒倒。既然如此,那正宗柴油引擎推土機(Shaquill O’Neal)出動,先推倒了T-MAC,接著推倒了姚明。然後奈許彷彿又被阿爾斯怎樣了(似乎挨了一耳光)……總計直接推倒2.5個人(阿爾斯通其實沒倒地),間接推倒一坨人。保齡球注重的「球瓶關係」,於焉得到實踐。
一陣「T」(俠客、T-MAC、阿爾斯通、奈許、巴尼斯)之後,表現亮眼的阿爾斯通,與剛當上雙胎胞爸爸不久的巴尼斯,直接出場。從奈許的動作看,似乎被推得出現五十肩症狀。俠客與回到自己板凳區時頻頻用F開頭字眼碎碎唸的老朋友T-MAC,上了場,繼續談笑風生……
LEO的未審先判:阿爾斯通、俠客,禁賽3場兼罰款10,000美元。巴尼斯禁賽1場兼罰款5,000美元。奈許、T-MAC罰款5,000美元。
當然,所謂「未審先判」,只是瞧著那些很爽的人不爽的人下的譴責。管我怎麼判,最終還是只有真正審的人下的判才有效。我去問了一下,目前得到的消息,似乎高層表示尚達不到禁賽標準。等著瞧吧!
整個敘述,充滿了似乎遺漏了什麼的迷惘。嗯,對了……
剛獲得「孫子」頭銜的小霸王,整晚在外線狂抽猛射的史陶德邁爾(Amare Stoudemire),在太陽輸定了時,在板凳上靠著俠客,笑得閤不攏嘴;不知心裡想些什麼……
小暴龍阿泰(Ron Artest)的心聲:「嗚!太血腥了!NBA真不是好人待的地方;叫咱們怎麼教育下一代……」
嗯!對了,俠客拿下18分吧。也就是說,在第三節靠勾射拿下第12分時,就以26,396分,取代哈維奇克(John Havlicek),成為史上生涯得分第10名;離第9名威金斯(Dominique Wilkins)的26,668分也不遠了。既然還推得動那麼多人,在剩下不長的球員生涯裡,也多推自己一把吧!
那實戰感想呢?嗯!或許火箭也能列入馬刺那「不必擔心」等級。太陽呢?既然一場比賽裡,火鍋、得分、助攻、籃板等數據都是俠客最高,那實在也沒值得討論的必要了。當然可以從各個角度與面象來分析,譬如說教練這會兒開始大聲疾呼的加快攻守轉換速度,但總之,各種要求,或許都能有現階段還做不到,或許也永遠做不到的原因,但其結果,都應歸向於進攻穩定性的追求。
By LEO 2008.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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