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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這麼一句醒世格言:稱職的主人,讓客人覺得這兒是自個兒家;成功的客人,不管如何都記得這兒不是自個兒家。
 
 你以為我要談中華隊與加拿大隊的衝突事件嗎?嗯!你猜對了……
 
 過程不必再提,總之不管對球迷反應有什麼意見,大致最後都會冠上「情有可原」這句萬應成語。但該怎麼說呢?世事啊,不管你覺得應不應該、正不正確,都還是有實際的利害關係在的。
 
 我雖然逢廟就拜,但還不至於迷信到公然倡導那時的紛亂截斷了中華隊的領先氣勢。這只是有些事後諸葛亮的遺憾:葉君璋捨命護住了本壘板,那個升龍拳貌似會讓逆轉全壘打的氣勢加溫,就這樣打下去的話……罷了!講點實際的,如果啊,這場比賽的結局,是觀眾群情激憤到比賽因無法繼續下去而被沒收,落後1分的加拿大平白無故撿到一勝,在最後中華隊會飲恨的情況並未實際發生的情況下,球迷們覺得如何?而如果真的發生了那種慘狀,是誰的責任?
 
 當然是加拿大跑者率先無禮且蓄意傷人的衝撞要負責任!好吧!那他負完滿足咱們心裡不平的道義責任後,實際上的後果,還是不利中華隊的。何況,衡量的標準是什麼?在於他有沒有馬上被驅逐出場。
 
 嚇!沒有?為什麼?真是給他看……西塞山前白鷺飛。姑且不論國內比賽,其實大家這樣撞來撞去的畫面也不是沒看過,今天這麼慘不忍睹,大概也不外乎葉君璋是咱自己人,而他的體型也與阿凸仔有些差異吧!那麼換個人,比方說是小錦、朝青龍或歐尼爾(Shaquille O’Neal)在守本壘,你撞撞看呀!但棒球,本來就不是講究體型公平分級的運動。
 
 說要蓄意傷人,倒是沒有道理的。設身處地來想:全場青天白日滿地紅,再怎樣的白痴,也能體會他們在這兒,就是要被驅逐的韃虜。為什麼還這樣做?不外乎是盡責的本能罷了。
 
 加拿大有什麼棒球文化?不就是美國那一套嗎?說起MLB與NBA,各有各的習俗;道德呈現的面貌也因之不同。NBA主場觀眾干擾客隊罰球者,其實就挺不符合運動精神的,而MLB連在中外野看台耍點花招也不可以。可是MLB衝撞與打群架,你搬到NBA裡試試。
 
 必死球?不起碼給他撞一下,怎麼知道球會不會掉?雙方架拐,一個衝過來、一個壓低姿勢等,也未必全身盔甲的捕手比較有生命危險。身形相對瘦小無可奈何,但葉君璋守住了球,就是他贏了!而且是值得驕傲的贏了。如果時間停格在那一刻,那或許就是中華隊在本次賽事裡最值得一再重播的「鬥魂」!
 
 好啦!拉遠點講,大家希不希望台灣多主辦些國際賽事?希不希望在困境中多讓體育走出去?那麼,站在外國人的角度,你會覺得這群情激憤很「情有可原」;而以後客人們會很樂意投一票讓咱們主辦,並欣然赴會嗎?如果你覺得會,那重要賽事在南韓舉辦時,大家為什麼還沒打,心就涼了一半?
 
 為什麼要有主人應善盡讓比賽順利進行義務的規則?不就是因為主場先天上佔了太多可搞鬼的空間,同時氣勢會對客隊形成莫大壓力嗎?最起碼的起碼,這些「人情之常」必須被壓抑到能讓比賽打下去;客隊人身安全與心理安全感能獲得最小程度的保障──能算是主場反而居於劣勢,或主場更該享有的優勢嗎?難道中華隊以後不必出國比賽了嗎?
 
 所以NBA老鷹在對熱火的比賽裡大搞烏龍,被重罰了50,000美元。今天紅遍全球的英格蘭足球超級聯賽(Premier League),會什麼會出現在1991年?雖然之前設備老舊、球團經營不良是主因,但英國球迷「情有可原」的「群情激憤」,導致英國足球被歐洲封殺,不正是非改革不可的導火線嗎?
 
 凡事道理都是如此。就像:台灣為什麼不能加入聯合國?憤恨一下,完全有合理性;但解決事情的關鍵,還在於想出橫豎不能加入聯合國,該怎樣心平氣和來做的辦法。如果說還在一整個大中國的時代裡,都會被國際聯盟那樣欺負,今日台灣,與其想什麼進了以後每年要花一大筆錢的聯合國,還不如務實強大起來才重要。其實說穿了,加入聯合國來啥勁?不外乎是從此擁有國際地位,並擁有在國際法理感覺上的安全感而已。為什麼說是「感覺上」呢?你看當今世道,那些哀鴻遍野,或被打得哭爹叫娘的國家,都不是聯合國的成員嗎?
 
 是的,我知道我扯遠了。這兒是籃球邦;所以以上是引言,以下才是主文:
 
 說起維持秩序的「最起碼的起碼」,目前全球各大職業賽事裡,算是NBA做得最徹底。約略在教練必須戴著麥克風調兵遣將,並有攝影機如影隨形,在賽前、半場、賽後的更衣室裡跟蹤拍攝那規定出現時,聯盟也開始嚴打「不肖」觀眾。
 
 所以說為什麼重懲奧本山宮殿球場(The Palace of Auburn Hills)武鬥事件?有人說觀眾因為花錢,所以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老大;這說法未必真確。Hey, man,你以為不花錢,就沒人肯花這個錢啊?因為你花這些錢,而任由你妨礙了其他客人甚至是比賽進行,那才見鬼啊!
 
所以NBA各球館都不時在大螢幕上打出請觀眾注意自己言行舉止的警示。不但激烈的加油行為不被允許,任何「不文明」──包括亂灑爆米花引起其他觀眾不悅;或大聲Fuck來、Fuck去的行為,都極有可能被請出場。
 
那時候有項非正式調查,目前實際執行這項禁令次數最多的前三名球館,依次是布萊德利中心(Bradley Center)、瓦喬維爾中心(Wachovia Center),和奧本山宮殿球場。巧合的是:密爾瓦基、費城、底特律,都在美國治安惡劣排行榜上名列前茅。這是巧合?符合環境現實?還是「刻意加強」造成的結果?在密爾瓦基,有球迷蘊釀抗議這種「歧視」。但蘊釀了老半天,事隔多時,也沒見到什麼具體行動。或許,凡事習慣就好了吧!
 
 欣逢植樹節!「台灣人民很友善」──你喜歡常聽到這句話嗎?你希望這句話是場面話或真心話?
 
By LEO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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