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ABA時期,才開始出現空中接力等現代人習以為常的籃球攻擊手段。在台灣,到了民國70年代初,背後運球還時常會被吹違例。
更久更久以前,連跳投都沒有。在那古早時代,每隊上場五個人,原本並沒特別區分任務。古人並不是沒想到長人離籃框最近、更容易搶到籃板的道理,但更相信實戰上「綠巨人浩呆」現象比較符合運動生理學──正如同沒人請台灣第一長人張金國先生打球一樣。所以,那年頭,理想的籃球員,講究的是身高「適度」,並具有優異的「保護球」(含運球與傳球)技巧,而且一定要有(也幾乎是惟一)穩定的攻擊手段──中距離投射。
如此這般,第一個明確區別出來的角色是「控衛」。特別是在進攻時間限制還沒出現,甚至犯規戰術觀念還沒成熟時。所以登峰造極的Dean Smith,能在有轉播的比賽時,弄得觀眾要不就以為螢幕壞了,要不就昏昏欲睡。
接著,George Mikan出現了!以今日標準來看不甚突出的身材,卻在幾乎沒有對抗力量的情況下,只打了九年職業賽(NBL2年、BAA1年、NBA6年),就拿下七個冠軍。從此中鋒成為攻守兩端最具宰制性的力量。
接著就輪到沒中鋒那麼高的場上第二號長人了。Karl Malone和Charles Barkley告訴世人:大前鋒也可以是攻擊時最重要的角色。特別是籃球規則一再修改,在攻守兩端將傳統中鋒的影響降到最低。於是,大前鋒不必再必然只是中鋒家的苦工。你可以像Udonis Haslem那樣做盡各種苦工,還苦練出超不協調的中距離;也可以像Kevin Garnett一樣全能;或像Dirk Nowitzki一樣外線準到爆,還能以切入為輔;甚至像Tim Duncan一樣「類中鋒」。
夠靈活、有攻擊力,但個子不夠高大、控球能力往往也打不上控衛的球員,就成為得分後衛。至於小前鋒呢?其實很久以前,小前鋒與得分後衛的差別,只是小前鋒要稍微高一點,到了控衛的得分能力也受到要求的年代裡,乾脆都叫「搖擺人」就好了。
你有沒有過這經驗──字寫了擺那邊,明明沒寫錯,但看久了,硬是愈來愈不像個字。小球、跑轟、早攻……我也已經寫到不太知道該怎樣看待那東西;待會兒稍稍談一下就好。總之,這精神,發韌於「全能籃球」──斯時,許多球壇高人在傳道授業解惑時,都會強調,特別在攻擊上,如果每個人在每個位置都能做任何事,實在妙不可言。
但全身都能拿來傳宗接代解悶的變形蟲,何苦要進化成今日花樣百出的多細胞生命體?是不可逆的終極進化,還是無路可走時的返祖現象?但時代不同囉!球永遠比人快,速度快、運動力強、投射穩定的球員如果集合夠數,絕對有靠攻擊制勝的可能。
想來也是,戰術拖磨,不為了出空檔嗎?空檔出了就出手,豈不好過大家費力照譜操兵?昔日力能舉鼎的項羽不習兵書、喜好野戰的岳飛不修陣法,皆成一代名將,大致上也是本於同樣的精神。
如果光快而已,不會出現鬥牛場上常見的「亂攻」成一團的場面嗎?其實其中是有戰術精神的──那就是「早攻」(Early Offense)──掌握進攻時的主動性;藉由流動順暢的隊形,讓對手必須被動、盲動防守,無力主動壓迫。
所以早攻的第一個特徵,就是希望能要在3秒內「全體」推進到前場,打對手一個立足未穩;任何一個空檔,都是出手良機。同時,由於快速回防往往只求跟得上就好,哪談得上認人對位?所以常發生的「錯位」(Mismatch)現象,也有利於進攻者。而當第一次出手機會喪失時,人還是不停跑動、球也不停傳導。與其說這是在尋找投籃良機,不如說是要使對手慌亂回防的狀態持續,始終被動防守因應。
人與球永遠在動,是早攻以至於跑轟(Motion Offense)的特色;與亂攻的差別在於:這個快,是在經由團體長期磨練出的默契中跑戰術,所以不但仍然需要內外兼備,更要組織森嚴。這也是為什麼禪師(Phil Jackson)能在2005-06球季季後賽,打太陽一個內線空虛。
當熱火拿到隊史第一個總冠軍,卻在下季東區季後賽首輪被公牛橫掃時,年輕球友總想著老人家被快打弄到陣腳大亂的畫面,似乎終獲驗證。然而,歷來像小牛這樣被慢郎中球隊打敗的比賽,就不算數了嗎?
籃球最基本的道理就是「進攻成功率的對決」。如果快打就是進攻上要彌補陣地戰與禁區實力不足的產物。好!在進攻這一端,我們假設太陽能以50%成功率;打得熱火措手不及;但得手後球權不轉換也不行。熱火慢慢攻回去,用陣地戰也拿下50%命中率。一來一往,難道太陽真占了什麼便宜?
所以Mike D’Antoni還混太陽時就說:「我們要靠大量得分和『籃板』來取勝。」話裡的「籃板」,總結了籃板、對手失誤與抄截等現象;意思就是「多出來的出手數」。
暴龍球團一向不諱言:因為市場因素,他們追求的是FIBA式的歐洲打法。其實,呈現出的戰術、戰略形式其實不很重要;即使非職業球隊,通常只是種衡量隊形、陣容的選擇而已。
小牛揮別Don Nelson與Steve Nash,甚至一度想找來Shaquill O’Neal,就結果來看,造就了Steve Nash領軍的太陽旋風和自己的總冠軍。當然,我不認為快打旋風鐵定拿不到總冠軍──打麻將的朋友都知道:運氣這回事,不能不信邪!只不過和公牛兩度三連霸完全相反,太陽功虧一簣,臨陣少了點運氣而已。
由此可知,只能說Nash是有史以來最適合這風格的控衛,而不能說執行這風格,必然需要傳統定義上的好控衛。相對來說,若常落陣地消磨,根本就宣告了風格執行失敗。更可怕的是:事實上,「Mike D’Antoni體系」,若指的就是上述那些玩意兒,哪有一般人印象中不夠快、不夠準的林書豪神起來的機會?
真的能因D’Antoni這公因數,就將今日尼克與當年太陽相提並論嗎?擺兩台電視,同時放Nash領軍的太陽,與林書豪領軍的尼克,相信沒兩下就看得出來:很不一樣!
根柢上,D’Antoni偉大之處,在於信奉凡事久了就習慣,習慣成自然,而自然就是美。這不?輸給籃網後,D’Antoni還在說正尋覓眼下最適合尼克的球風哩!心中哪有啥一成不變的體系精神?即使真心要,尼克眾將倌,攻擊穩定性高嗎?跑動流暢嗎?有本事爭取較高的「多出來出手數」嗎?
諸法皆空!就像魯迅說的:要起共鳴,也要人家心裡同樣的絲弦才行。要耍上述那套,全體合作經驗、攻籃技巧與穩定性都得夠才成。不是哪個「組織型控衛」登高一呼就行。即使要玩戰術,Pick & Roll、Pick & Pop,會不會變成Pig & Pig?不是決心這樣玩,或由誰當發動機,就鐵定能奏效。
所以,如果要剖析林書豪與尼克團隊,請將系列(四)和前頭寫的那些都忘了吧!什麼是林書豪與尼克努力的合理模板呢?嗯……字數限制又到了,之後再續。
By LEO 2012.02.20
- Mar 28 Wed 2012 12:59
林書豪(五):Pig & 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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