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進NFL」,意思是別奢想錢從NFL而來。

匹茲堡鋼人@邁阿密海豚

戰績:鋼人4勝1敗(1勝中);海豚3勝2敗(1勝中)。

對戰紀錄:〔2009-10球季〕1度交手,鋼人1勝0敗。

先發四分衛-鋼人Ben Roethlisberger,傳球碼數:257、傳球成功比:59.26%、傳球平均碼數:9.52、傳球達陣/遭攔截3/1;評比112.7。海豚Chad Henne,傳球碼數:1,195、傳球成功比:62.94%、傳球平均碼數:7.03、傳球達陣/遭攔截7/5;評比85.3。

ATS:鋼人總和過關率0.80、客場過關率1.00;海豚總和過關率0.40、主場過關率0.00。

Odds:鋼人-3;海豚+3。

 昨天閒閒的,便為MLB國聯冠軍戰第七戰備妥豐富、完整的資料……連精美圖表都有喔!然而造化弄人……用不上了!

 只好講古,然後看看有無足球可撞。這便想起:香港足球乙組聯賽進已入第七輪賽事。來關心沙田一下吧!

 志氣衝天,好不容易上甲組混了一季,卻又被踢下來的沙田,本季目前以3勝1和2敗,積分10分,暫列第4名。看起來,要追上駿昇花花與港迪,重回甲組,有點難度;但若說最後會被葵青或元朗等後段班追過,降下丙組,更不可能。能否力爭上游?起碼今天與標準錶針之戰,踢得好一點,至為關鍵。

 如果你近來才玩港乙……那個「標準錶針」,就是上一季的「安華」。話說亞洲最早職業化的足球球會「流浪」,去年8月與四海合併,成為目前暫居甲組第四名的「四海流浪」(這合併真乃天作之合啊),那個牌,就借給安華;本季呢,又借給標準錶針。

 這個……不重要。會注意沙田,主因在於沙田陣中有位本季已踢進2球的張天德。話說去年3月31日,港甲屯門普高在終場前7分鐘內球門連失4球,以1:5離奇慘敗給愉園。雖然說足球球門好大一座,彷彿昭示球員「來,射在裡面」,但誰都知道:找皇馬來對戰屯門普高,都極難奏此奇功。當時混甲組屯門普高的張天德,賽後便揭露踢假球令他忍無可忍,將不再留在屯門普高,甚至不為任何香港球隊效力。

 接下來就像全世界任何地方假球案初起時的發展一樣,一天之內,張天德就改口那是個人意見;且很快就關閉了部落格。4月6日,香港足總主席梁孔德發表聲明,指經檢視比賽錄影帶,的確發現部份球員欠缺體育精神,但尚須更多證據。

 梁孔德也說:之前的確已發現圈內有非法賭球疑慮,但無法證明與假球有關。因此呢,要求執法機關介入調查。

 最大隻的執法機關是誰?就是鼎鼎大名的廉政公署。結果?等著瞧吧!重點是:既然「之前」就有疑慮,有很大力讓它海清河晏嗎?看來也沒有。得過且過、臨事鋸箭,恐怕是官僚體系之必然。在最新的歐洲假球案經德國《鏡報週刊》(Der Spiegel)等媒體點火,因而大爆特爆時,好像是大前年吧?歐洲足聯第一時間不也否認嗎?

 你或我坐上那位置,怕也不可免。舉個例子來說:相關防範措施皆已上路;檢調別因個人績效或想出風頭而傷害職@@;別因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而抹煞了大部份清白球員的努力;傳媒與球迷萬勿過度解讀,以免斫斷國內@@壇發展;想怎樣?老子不玩了喔……等等,你是不是覺得耳熟能詳?

 我對「假球」的研究,向來極有興趣。近代「假球」何時開始呢?最早見於紀錄的假球,理所當然發生在起源最早的歐洲足球。

 想贏下比賽──尤其在有升降制的聯賽中,買通對手放水,再自然不過。話說1892年足球同盟(Football Alliance)加入後,英國足球聯盟開始分組。為了「保級」,雙方協議踢和,引致滿場觀眾譁然的事件,偶有所聞。伯恩利(Burnley;或譯「般尼」)不是剛揮別英超嗎?1900年時,同樣面臨降級壓力的伯恩利,在面對諾丁漢森林時,門將Jack Hillman提供對手每位球員2英鎊,希望他們「放鬆點」(Take it easy)。

 當時球員月薪約16英鎊。那怎麼辦?當然是……厚鶴哈嘻,快拿出雙節棍!上半場踢完,諾丁漢森林就卯起來踢成2:0。中場休息時間,Hillman將價碼提高為5英磅。結果……該戰比數4:0;伯恩利掛掉、降級。

 如果真不想有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怎麼辦?當然就是直接把他掀出來。諾丁漢森林賽後向聯盟提出檢舉。Hillman辯稱,不過是只是因為諾丁漢森林幾個星期前以8:0痛宰西布羅姆維奇流浪者(West Bromwich Albion;運彩稱「西布朗維奇」、地下盤稱「西布朗」),所以開開小玩笑罷了。

 開玩笑……好吧!禁賽一季,以示薄懲。其實,無論職業或業餘,和錢有沒關係,基本的「運動精神」便是──若基於相對戰績考量,不打贏對手最好,則放鬆點上場,沒什麼;但雙方來「協議」一下,萬萬不可。之前不是有台北市某兩隻國小五人制足球隊,爆出為求雙雙晉級而協議踢和的疑案嗎?事主說法,愛信不信。遺憾的是:為晉級而做這樣「戰略」,沒有不對……持這種論點的朋友,從網路到媒體,還真不少。台灣各級學生球類運動,類似傳聞屢見不鮮。晉級,是種利益;錢,也是種利益。有這樣惟利是圖的教育與思考溫床,又怎能不結出打假球的果實?其中一所國小的校長還對記者表示:要大人別介入太深,好讓孩子快樂踢球……政壇之外,真很少聽到這種褲子一脫,臉都不要了的辯解、牽拖、轉移焦點之詞。

 總之,20世紀後,歐洲足壇仍假球風波不斷。其中最出名的,是1915年4月2日曼聯以2:0擊敗利物浦的協議球。在該戰中拒絕同流合污,猛踢命中門楣後還遭隊友警告的利物浦Fred Pagnam,成為證人之一。最後,曼聯的Sandy Tumbull、Enoch West、Aruthur Whalley,和利物浦的Yom Fairfoul、Jackie Sheldon、Tom Miller、Bob Pursell,都被無限期禁賽。

 但雖說「最後」,事實上卻並非結局。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等錯綜複雜的因素,禁賽並未徹底執行。除了首謀West,和後來雖被平反,但沒再回到足壇的Fairfoul外,後來其他四名球員都仍快樂踢球……就只有Turnbull 最衰──1919年也被平反,但他老兄已於1917年死於著名的法國阿拉斯壕溝大戰,享年僅33。更諷刺的是:該戰獨進兩球,被認為也拒絕同流合污的George Anderson,後來涉及數起假球醜聞,1918年初還是被無限期禁賽。

 那個時代,據可稽的記錄,假球出場費,已高達55英鎊。

 事實上,1906年起,英國已頒行《防腐令》──任何企圖收買球員的行為都犯法。到了1962年伊普斯維奇與謝菲爾德協議球事件後,雖然迄今歐陸假球案頻傳,但英國就再也沒法律上成立的假球案。惟一大條且發人深省的事件,就是1994年11月被英國《太陽報》(The Sun)大爆特爆的利物浦傳奇門神Bruce Grobbelaar(當時已轉隊南安普敦)假球案。

 該案,連Grobbelaar吹噓假球功績、每場拿5,000英鎊黑錢的錄影帶都有了。但經由說來話長的訴訟過程,由於陪審團無法做出一致判決,Grobbelaar不但無罪,還能拿到《太陽報》85,000英鎊賠償。後者於2001年上訴,法官審酌雖法律上無罪,但Grobbelaar確有行為失當之處,所以將《太陽報》的賠償金減為1英鎊。Grobbelaar憤怒表示:「英國佬將我搞到破產!我從辛巴威帶10英鎊來到英國,他們卻只給我1英鎊。」

 事實上,1997年12月12日,因為Grobbelaar坦承的確曾對賭博集團提供「諮詢」,所以被英足總罰款10,000英鎊、禁賽3年。但正為了體諒他的精神、生活、經濟已遭受嚴重打擊,所以這些處罰,好像是到了1999年還是啥時候才正式施行。

 發人深省處在於:第一,Grobbelaar事件,賭檔勢力來自於東南亞──其實就是華人。從那時到現在,所有歐洲假球疑雲,幕後黑手都隱約指向於遠東華人勢力。但儘管歐洲足總已啟動防弊機制,連英國議會去年也十分關注假球議題,理論上,遠在中國、東南亞,各立山頭的幕後勢力,大概永遠沒有被阿凸仔抓走的一天。

 所以常有台灣球迷批評檢調只會欺負球員或抓小尾組頭,沒辦法揪出幕後大黑手……咳!上哪兒揪呀?

 正面來說,或許這是、華人抬頭的證據;負面來說,假球,其實是社會、文化黑暗、腐敗、落後的象徵,所以這種「中國崛起」,令人備感悲涼。這麼說吧,無論威脅球員、為打假球買球隊,甚至乾脆由主其事的聯盟、協會來操控,當今之世,幾乎也只有在華人社會裡才會發生。但也別黃鶴樓上看翻船,心中竊喜──在這領域裡,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不因為據說有85%台灣人具原住民血統,而台灣原住民又源於東南亞,就能巍然獨立清高。

 第二,由此也可以知道,若球員聲望、收入高,就比較不會打假球,這點也未必成立。相信大家都知道:靠打球時的收入,未必能維持球員終身享受;何況財帛動人心,怎會有人嫌錢多?執法效率、與事者觀念,才是重點。

 其實世界各地,只要有假球,就一定會爆。原因很簡單,不正常比賽看一陣子,球迷哪有不嘩然的道理?而媒體又怎會善罷甘休?更重要的是:會受誘惑打假球的球員,日常生活不耽於酒、色者,幾希!你兄我弟聚一聚,牡丹花下死、酒後吐真言,哪有啥秘密?而絕大多數圈外人,即使自己沒有,也都有牽來牽去,認識的人,曾聽球員或記者爆料。所以啦,焉能不爆?

 台灣特殊之處在於,球迷往往情感重於權益認知。每回有這種事發生,用放大鏡看檢調的成分多些。此外,沒有新聞從業人員真的去硬挑黑勢力!常看到有些媒體、運動界的朋友,平常私下大談特談假球體驗,但上了電視,卻一本正經、痛心疾首表示真想不出來為什麼會這樣。那我來當正義之槌好不好?你……開什麼玩笑?也並非真怕黑道啦!開罪於大家相處得都算不錯的球員或球團,人情上,不應該;現實上……以後怎麼混?而且,「證據」在哪裡?告都告死你!

 總之,不是不爆,時候未到;凡假球,必爆發!或許你會想:那學生球類運動都偶聞作弊、且狗仔嗜血非常的美國,這麼多年來,四大職業運動,英雄來自全球四面八方,反倒沒新聞爆料,或華、日、韓、拉丁美洲球員起碼在返鄉後酒吐真言呢?其實「黑襪事件」,根本算不上組織性假球。有關美國職業運動假球的特性……算了,又快超過部落格單篇文章字數限制了,以後再說。今天要撞什麼呢?嗯……冰球不撞的話,只剩美式足球了!

 以前說過:當率鋼人兩獲超級盃的明星四分衛Ben Roethlisberger復出,便要熱烈支持他一下。他老兄復出首戰,讓13.5分的鋼人,以28:10擊敗克里夫蘭布朗,徼幸過關。為什麼說是「徼幸」呢?因為比賽將近尾聲,鋼人僅以21:10領先11分;大家無可無不可拖來磨去的話,就要贏球輸錢了。所幸布朗年紀雖小志氣高,行險搶攻,才有了皆大歡喜的結局。

 看看海豚這邊,光從數據來看,似乎沒啥主場優勢──不但輸掉的2場比賽,都是在主場掛掉的,而且比數分別為23:31、14:41,平均要輸上17.5分。當然,那兩名對手是紐約噴射機與新英格蘭愛國者,算是美足聯東區兩大勁敵。但其實就算不瞭解NFL動態,只要看該兩戰,盤踞主場的海豚,都要讓對手1分,便知道其實大家實力都在伯仲之間,慘敗算是冷門。然而,上星期跨區客場挑戰國足聯北區的綠灣包裝工,受讓3分,反倒以23:20倒贏3分。起碼本季到目前為止,海豚還沒在家裡開胡。

 其實照說,鋼人大概頂多也只有讓海豚1.5分左右的實力。但因看好鋼人的朋友太多,盤口不這樣開,恐怕解決不了問題。嗯……除了盲目支持Roethlisberge的因素外,21世紀以來,海豚6度遭遇鋼人,全軍覆沒。過去的事,沒有意義;但本於那個「月月安」理論,既然順順的,就撞鋼人吧!

  或許你會想,為什麼不撞洲際盃呢?也不是不行;但看到棒球盤口開到像中華讓捷克10.5分
、南韓讓香港13.5分這樣,就笑到完全無法思考。

By LEO 201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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