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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進MLB」,意思是別奢想錢從MLB而來。

太空人@紅雀

 戰績:太空人12勝21敗(3連勝中);紅雀20勝14敗(2連敗中)。

 對戰紀錄:5度交手,太空人3勝2敗。紅雀主場5度交手,太空人3勝2敗。

 先發投手:太空人Bud Norris,1勝4敗、自責分率7.52。紅雀Chris Carpenter,4勝0敗、自責分率2.80。

 Odds:太空人+242;紅雀-260。

 本戰,爆冷氣息濃厚……

 紅雀戰力當然優於太空人。太空人侵門踏戶,連勝地主2場,誠然欺人太甚。但棒球超講究運勢;有本事欺人太甚的球隊,咱們就該站在他那一邊。

 一般人會先比較先發投手吧?那Carpenter當然較優──這就不必介紹了。但去年小卡復出後,主投太空人3場,自責分率僅1.95,優!但戰績僅1勝2敗。而Norris上季升上大聯盟後,迄今也主投過紅雀3場,3戰全勝;18局裡,沒有任何自責失分。惟一一場投5局,失1分非自責分的比賽,就在今年4月16日,太空人以5:1大勝紅雀。

 突然想起這回鬧到不可開交的陸生法案。陳亭妃說:來台前接受思想改造的陸生,將滲透台灣……這個嘛,隨便啦。但邱議瑩說:必須法列明文,規定陸生來台後,「不得與台灣人結婚」。這個嘛……就真是絕招了!

 李濤批評:「不可思議的愚蠢」!但話又說回來,民意代表、政治人物這樣講,未必代表他真做如是觀,但肯定代表有些人民這樣想。什麼叫「不可思議」呢?只是李先生你太主觀、太有定見吧?有別人和你想法不一樣啦!同樣的道理,棒球,是機率的運動。同屬MLB等級的球隊打起來,各項因素都可能起作用──只是發生率或高或低而已。即使感覺上基本盤方方面面都絕對占優的一方被爆了冷門,也都不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話說去年太空人是最後一支啟用新人的球隊。Norris能在7月底被第一個啟用,當然有他的本事。雖說當時是因Roy Oswalt掛點而不得不然,但身為3A Pacific Coast League的自責分率王兼奪三振王,Norris本就前途無量。

 但除了上述那場對紅雀的比賽外,本季從沒在第五局後還踩在投手板上的Norris,幾乎無役不爆。出了什麼問題呢?新問題,或許還是老問題──飆球速產生壓制力時,控球鴉鴉烏;犧牲球速換控球嘛,球兒滿天飛。

 但一定有那種時候──站在投手丘上,就像西門慶與潘金蓮的初邂逅,所有Fu都正確無比。那時,Norris表現就未必會比Carpenter差。

 所以……還是撞個紅雀吧!Norris對紅雀對戰成績雖然優,但機械觀察起來,並不代表他的球路有啥壓制紅雀打線的必然性。綜合來算,紅雀讓2分恐怕都還不算贏的盤口,合理──但這意思也就是說,拚太空人起碼有受讓優勢,也合理。所以純粹是個性的問題啦!撞紅雀而太空人過了,笑笑而已;若撞太空人而紅雀真能打出基本盤應有差距,那我會覺得自己不可思議的愚蠢。

 好!純賭博的朋友,請看到這為止……以下就和球賽無關了!誰能說廢除死刑就代表國人人權理念先進到能和國際接軌呢?本來啊,若說像安哥拉這些國家,因為廢死,所以國民水準就高於堅持死刑的台灣,我就算被槍斃也不能接受。而陸生禁婚嘛……因為有特殊針對性,所以正代表其實起碼部份台灣人的人權理念還比不上全面不承認外籍婚姻合法性的緬甸與柬埔寨。

 但若說廢死源於基督教文明,陸生禁婚或也擁有同樣的精神。話說很久很久以前,大衛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神……不喜悅!但好家在,他悔改了,生下神所愛的所羅門。或許,在那時代,神並不憎惡外邦女子嫁給以色列人,但絕不能因通婚而接受外族的宗教文化。

 到了這也寬恕那也愛的新約時代,異族通婚被解讀為「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但上帝的原則並沒改變!「合而為一」者,是你來合我的一;先決條件是:外族必須珍藉由於耶穌基督以死救贖世人,而來的「與神和好」的機會。娶了佛教徒唸阿彌陀佛、嫁給穆斯林信阿拉、和LEO家通婚,就跟著拜玉皇大帝……萬萬不可。就歷史實務上,不信神的異端,別說外邦了,就連自己人也要抓來活活燒死。

 所以,我絕對支持邱議瑩的提議。別扯什麼人權了!1967年6月21日最高法院裁決撤消前,美國也還有16個州不承認異族通婚合法性哩!若有自己的價值觀需要捍衛,就合理。所以民進黨千萬要堅持到底,別說什麼「擋不住了」;只要每次開會就給他打成一團,我看什麼法案能過?啥?國民黨在立法院裡占多數?別提那本來就沒什麼用;而且一個個身體殘破,沒兩下就送醫,我看很快就變少數了。

 但堅持固然堅持,心裡倒還須明白:隔斷兩岸的那道牆,拆得差不多了。陸生政策上,姑且不論若要兼顧民進黨的顧慮,恐怕非弄個集中營管理陸生不可,原本呢,既然早有了6位數的大陸籍配偶在台灣,也不差多些陸生來滲透。而滲透嘛……台生、台商橫行神州多年;這玩意兒管用,咱們早反攻大陸了!

 中國那邊,就更須想清楚──大陸人十之八九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年輕人血性方剛,又兼必然以為讀了大學就算知識份子,必須堅持理想。一個控制不住,啥祖國來祖國去的,在這兒被怎樣了,都剛好而已。所以啊,不管法令如何,陸生暨家長們,若頭殼裡真有長腦,最好還是別來了。台灣快倒店的大學太多,不是你們那箋箋之數救得起來的;還弄到大家不得安生……何苦呢?並不是說你們或台灣人有性病,不宜通婚,而是……花錢找氣受,才真是不可思議的愚蠢哪!

By LEO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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