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國際運動仲裁法庭即將於下個月8日~9日就台灣控告世界跆拳道總會案召開聽證會之際,楊淑君撤告!
事發當時,我那「總會被搓掉」的預言,其實只是合理的想像。迄今檯面下如何運作?無從知曉,自然不好亂講。總之,無論楊淑君或誰誰誰,只要搞跆拳道,誰能不與南韓跆拳界有千絲萬縷的關係與情感呢?有點像帝國主義列強之於國民革命,若說南韓過於鴨霸,台灣跆拳發展過程難道未受其贊助?只能說:真相不明,難說錯不在咱們身上;更別提世跆盟並不真的認為自己有被國際運動仲裁法庭管到!打心裡不想撕裂的關係、未必見得打得贏的官司……當初何苦弄得跟真的一樣?省下這500萬打官司的錢,拿來喝酒,不也很好嗎?
但回想當初,舉國譁然,不來上這麼一下,好像也不行。所以事件這般收場,對楊淑君、跆協,都算是合理且最好的結局。然而,難道想不出更好的場面話嗎?聽楊淑君怎麼說的?「為了讓跆拳道還能繼續留在奧運殿堂;讓所有台灣的跆拳道選手都抱有奧運夢,不該受到我個人事件的影響,我願意終止向國際運動法庭提出仲裁程序。但這並不影響我追求真理和清白的堅持;我將會在明年倫敦奧運拿下金牌,來證明我的清白和實力。」
再看看跆協理事長許安進說的:「現在不是要爭論誰對誰錯的問題;我們要以整個跆拳道的大格局來看,要讓人有Family的感覺。更何況亞洲跆拳道聯盟也針對當初在官網上的批評言論來函致歉,算是表達善意,大家都應以大局為重。」
什麼鬼啊?來日的成就,何能證明過去未曾亂搞?這也不是誰的「個人事件」!而大家在乎的是楊淑君究竟有沒有錯,是不是被「做掉」,那個啥官網上的批評言論,不提的話,還很少人記得咧;拿來當成咱們臉還沒丟光的證據,太寒磣了吧?
重點是:誰和你一個「Family」啊?絕大多數當初力挺,甚至氣到想撞牆的朋友,不都是想「爭論誰對誰錯」嗎?最令人感冒的,是「大局」那頂帽子。一般所謂「大局」,是先以某圈子的私利為名,要求別人犧牲──就像政治心態上熱愛藍營者,希望親民黨禮讓國民黨,最好整個併過去,好顧全大局一樣。
於是乎明顯至極!姑且不論就醬告下去,是不是和跆拳道能否留在奧運有絕對關係,表面上看起來,楊淑君或其他跆拳選手能在國際賽事發光發熱,當然算得上是台灣得以揚眉吐氣的「大局」,但其實也只不過等同於楊淑君、跆協諸君子,暨所有希望能在國際跆拳界這個「Family」裡得其所哉者,共同的私利而已。
公利與私利是能並存的,但當用「整個跆拳道的大格局」來對抗「整個台灣民心的大格局」時,就和皮在癢沒兩樣。原本任何「台灣之光」,都值得鼓掌,可一旦付出傷害情感的代價,難免令人思考極端化……有很「光」嗎?台灣因此揚眉吐氣,被外國人印象深刻到了嗎?你知道除了倫敦奧運之外,接下來重要的跆拳賽事是什麼?何時、何地舉行?或知道北京奧運有哪些國家拿到金牌嗎?就絕大多數民眾心裡的「份量」來掂量,棒球都沒能打奧運了,很在乎跆拳能不能去踢兩下嗎?
那位因一句「吞下去」而丟掉體委會副主委職位的陳顯宗,表示撤告對台灣跆拳道和國際形象都有正面幫助。前者……告人的和被告的是同一個「Family」嘛,理所當然;至於後者,則不知從何講起──除非陳顯宗明知國際運動仲裁法庭判決出爐後,咱們臉會丟更大。
遺憾的是:就因為這回圓場的場面話說得不夠漂亮,讓大家今後回想起這整起事件,感覺就像曹雪芹說的「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當初曾感動到、生氣到的朋友們,若想記取什麼教訓,就請參考前跆協前理事長陳建平的感想:「如果這是楊淑君心甘情願撤告的話,那尊重她。不過這件事情讓我看清體育界的黑暗面,本屆全國體總會長到任後決定交棒;未來不再贊助體育。現在我的心已寒!」
By LEO 2011.07.22
- 7月 22 週五 201117:39
楊淑君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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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真知灼見,不像某個非洲人...
非洲人?????
這個非洲人 http://ctvincent.pixnet.net/blog/post/27195588
......
晚上看了PTT&01好幾個討論這問題的討論串...不禁想問當初大力支持現在大力猛批楊淑君的人到底有真正做過些什麼事情!?..我想大部分的人都只是在網路上打打嘴砲來讓自己覺得有參與過這件事情... 楊淑君為何要撤告~?難道他會不知道撤告以後隨之而來的批評?我想她也只是被摸摸頭以後只能選擇把這件事情吞下去..主事者都只能叫他吞下去了..難道真的靠這些大部分只有三分鐘熱度鄉民來挺她繼續告下去!!?別鬧了..
首先要知道的是:世跆盟並不認為自己受到啥國際運動仲裁的管轄...臨時撤告的真正動力,因為還沒去問,這回真的還不確定,不好評論..只能說,這就是包含楊淑君自己在內,全世界的跆拳道,包括有點不爽南韓的土耳其在內,都可視為一個大家庭;原告與被告,並不純然是迫害者與被害者的關係,只能說就是:原本就不想撕裂的關係,不見得打得贏的官司(即使完全公正),因舉國譁然而被趕鴨子上架的動作.....凡此種種,我意在言外,只能大家拋開成見,再好好深入思考一下了...
世跆盟 就是看準黑襪事件 所以才用比賽 來玩手段 想逼我們低頭 可是如果 不是去用 你的名義 去CAS告他們 而是體委會發出聲明 去告世跆盟 等於是 世跆盟和政府的官司 等時候 判決一但成立 CAS 還有可能將世跆盟從奧運中除名 要告 為何不是政府去告 讓別人去告世跆啊 政府也可以不用你名義啊
的確都是體委會等相關單位在處理的啊..但政府不是"當事人"....此外,跆拳本就岌岌可危,但不存在將世跆盟趕出奧會的命題..話又說回來,咱們的訴求,大概不外乎開會沒聽到,文件沒收到,照使用說法穿,所以才出錯;而現場抗議是人之常情,所以不該被重罰..等等,和印象中要把世跆盟告到"有罪",落差很大喔..反倒是..不管誰去告,仲裁結果如何,世跆盟有權利將台灣選手全部停權喔...其實也不必玩什麼手段,完全不對等,根本沒有人會想到咱們跆拳界人士有抗爭或不低頭的空間..
中肯!!!! 就國際談判角度而言 這是權力差異極大化的局面 簡言之 早就知道會輸 花六百萬(是的超過六)給國人解氣而已 至於為何會輸 只能問教練和跆協 內行者看門道 反而衍生出的問題是 舉重 體操 射箭 射擊 ... 以後萬一(希望是不要) 要告國際仲裁的話 政府也能比照出錢幫忙嗎?
應該是沒多少"以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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