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v 08 Thu 2007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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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罪:驕傲
近年來NBA最感人的畫面,就是禪師(Phil Jackson)重返洛城,和他所謂的「不受教」弟子柯比(Kobe Bryant)那熱情的擁抱。話說九戒天師和喬丹(Michael Jordan)傳人攜手一陣子之後,發現事情並不盡如人意。於是柯比輸誠表示:他不再是與聞人事的「8號總管」,湖人也不必在場上只打「8號戰術」。
- Nov 07 Wed 2007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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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罪:嫉妒
南投有座福德宮,廟祝為福德正神戴上王爺帽。說也奇怪,鐵柵深鎖(哎!治安……)、無人進出,那帽兒卻接連兩次好端端的脫在神壇上。請示結果,神明表示他只是土地公,不應該戴上王爺帽。
這就是所謂「守分」。健康的守分心態,並不是認命或不尋求上進,而是為所當為,讓自己在人際、社會關係上擁有最和諧的定位。守分的出發點,不只是知足而已,最重要的是能屏棄最能帶來負作用,於人於己都沒好處的嫉妒情緒。
嫉,是看不得別人比自己有才幹;妒,是看不得別人自己美。總之,就是比不上別人時,心裡頭那種酸溜溜的感覺。
NBA球員理應沒有嫉妒之心──因為大家都知道職業運動運作的法則。若要說有,頂多就是「有為者亦若是」,或「吾當取而代之」。像柯比(Kobe Bryant),當然兼具場上實力與商業魅力,所以當他想弄個球隊領袖來玩玩時,在到巴斯(Jerry Buss)家,與老闆共賞超級盃後,俠客(Shaquille O’Neal)便不得不到邁阿密晒太陽。
- Nov 06 Tue 2007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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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罪:憤怒
運動選手的生涯真的比其他行業短。惠尼.休士頓(Whitney Elizabeth Houston)仍叱吒歌壇,艾倫.休士頓(Allen Houston)卻確定已經「無法發揮影響力」了!
我不是休士頓的球迷,在他言行、功績之中,我始終念念不忘的,是一個小小謎團。記得他在很久很久以前說過:曾親耳聽某教頭授意球員在場上以小動作或挑釁對方主將。因為並無實證,所以不提這位教頭的名諱。但我開始想:為了贏,教練真的有可能授意球員採取非正常實戰的小手段嗎?
- Nov 05 Mon 200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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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罪:怠惰
是的!如你所知,無論遇到何等武力威脅,只要室外溫度超過攝氏30度,又或陣地裡無法構築冷氣設施,台灣陸軍就不會出兵……
環境愈舒適,就愈能奮發向上,創造績效?這和傳統「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的觀念是牴觸的,於是人們傳頌的是紅葉靠打輪胎、石頭(其實大多數時候用的是水果;想也知道,那是會死人的……)起家的傳奇。
於是,雖然我們知道大多數球員過的是豪富生活,實在沒多少刻苦向上的驅動力,但我們仍然希望看到球員們在場上奮不顧身,像搶不到球就會死一般;也幻想球員在球場外,也能像星飛雄馬一樣變態般磨練自己。
- Nov 04 Sun 200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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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罪:貪吃
所謂貪吃,根柢來說,是貪圖維生所需之外的口欲。為什麼會是種原罪?其實無論古今中外,貪吃都很要不得。古代如此,應該是因為食糧來之不易,不能浪費。像在傳統宗教傳說裡,貪吃鬼死後是要下舂臼地獄,像麻糬般在臼裡被阿魯巴的。
不但要吃得少,還要吃得差。封建時代,限定能吃肉的年齡門檻──大致上說,老得掉了牙之後才能吃肉。即使到了漢代,逢國之喜慶,往往會頒布「大酺」命令,准許尋常百姓大吃大喝──意思是除了專制政府特許外,一般平民即使吃得起,也不能這樣幹。
到如今,貪吃仍然是種罪──不過理由已成為妨礙健康或有害體重。對大部份運動員而言(相撲選手當然除外),體重過重始終是表現的大敵。在講究跳躍的籃球運動上,更是如此。然而,最顯眼的貪吃球員,卻也出現在NBA裡。
- Nov 04 Sun 2007 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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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罪:不貞
不貞當然是來自於與生俱來的「淫欲」。說起淫欲,其實是生物不致於滅種的最重要原動力,而不是因為奉拜了淫人妻女笑呵呵的淫欲大魔神阿斯蒙帝斯(Asmodeus)。然而,人類為了社會化的關係,必須將最容易惹出亂子的男女關係作各種規範──婚姻制度便由此而生。
既有了婚姻制度,當然必須控制對配偶之外的淫欲──這便稱為「貞」。其實我們從中外后妃豔史,知道無法控制淫欲的,並不分男女,但基督教之外的男性社會,基本上千古以來研發出許多名堂,並不要求男性要「貞」。
最冤枉的要算是陳士美。為什麼會被鍘成兩半?這實在是因為他娶的是公主。姑且不論納妾,宋朝時有「平妻」制度──共事一夫的女人們,可以並無妻妾地位高低之分。問題是公主怎麼可能和秦香蓮來「平」呢?
而正如伊斯蘭基本教義派往往因為在字句裡僵化而產生對可蘭經的誤解,有關婚姻制度最大的錯誤觀念,便在於伊斯蘭可以娶四個老婆。其實先知的意思是:你可以視自己的能力,娶一個、兩個、三個、四個……先知總不能像幼稚園生學數學般繼續數下去,但其實意思是:能力夠,隨便你;可是,最好一個就好。
- Nov 04 Sun 2007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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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原罪:貪婪
羅德里奎茲(A-ROD)的漫天喊價,確實不太使人嚥得下去。洋基倒的確也很有留住這位頂級三壘手的誠意,打算用「平均」的方式,讓羅德里奎茲成為大聯盟首位年薪3,000萬的球員;但條件是羅德里奎茲不得「逃脫」。
也就是說:洋基留人,不單是為了挽留看板巨星,也為了實際的利益。勞資之間原本還有3年8,100萬美元合約。其中2,130萬是由巨凱遊騎兵支付的。一旦羅德里奎茲宣布成為自由球員,遊騎兵就解脫了。
- Nov 02 Fri 2007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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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刺啟示錄(4之1)幻象王朝
如果問我這幾年來NBA中誰最強,答案當然是:「馬刺」!──雖然馬刺的成就並不符合「王朝」的狹義解釋。
所謂馬刺不能在偶數年封王,當然只是種說著好玩的偽科學。很多人嘗試解釋馬刺為什麼求連霸而不可得的理由──包括球員封王後求勝欲望不強……等等。其實,我想:那只是因為機率不倒向聖安東尼而已。
講到馬刺無法連霸,大部份原因歸向運勢不佳──費雪(Derek Fisher)的0.4秒絕殺當然是重要一幕。然而,正如俠客(Shaquille O,Neal)所說的:「有了狗屎的一球,不如再來一球」──指的是湖人暫停前鄧肯(Tim Dancan)那神乎其技的逆轉投射。其實,實力相近,決定勝負的因素,往往只是誰擁有多一點的運氣。
- Nov 01 Thu 200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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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刺啟示錄(4之2)誰羞辱了聖安東尼奧?
聯盟中,惟一公開以乾淨、團結、低調、花小錢做大事為號召的,恐怕只有馬刺了!雖然同樣身為金錢遊戲中的一員,揭櫫這些不算完全搭軋的高道德標準,意義似乎並不大,但也正因為如此,令我為馬刺近來漸漸蒙上的「黑」名感到不值。
道德愈高,要求愈多!如果馬刺的形象是桌布,在海軍上將(David Robinson)的畫面上橫飛過來波恩(Bruce Bowen)的無影腳,會不會更顯突兀?
- Nov 01 Thu 200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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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刺啟示錄(4之3)為什麼要低調?
不過,我無法理解:對一隻職業球隊而言,為什麼低調會是美德?
的確有球迷會把做人的美德移轉到職業運動球隊身上。馬刺的老闆是賣機械、儀器的,並不是道德重整委員會主席。低調,代表曝光率低;起碼一定程度上,意味著收入減少。如果真的以低調為宗旨,那請宣傳、公關人員做什麼?只是發布新聞稿嗎?
如果說低調的意思是沒有負面新聞,那我倒可以接受。如果說這代表不高調打嘴泡,那可未必見得。因為我始終記得:前年馬刺、小牛季後賽熱戰第七戰前,帕克(Tony Parker)接受訪問時,是公開以”Trash talk”、”Cheep Shot”等字眼來攻擊小牛的。
- Nov 01 Thu 2007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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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刺啟示錄(4之4)加勒比海幸運颶風
鄧肯(Tim Duncan)自願低於行情續約,無疑又是馬刺無私精神的另一椿鐵證。有關球員自願減薪,除了顧全大局外的幾個可能因素,會在別的主題裡提及。但鄧肯的佳話,也佐證了馬刺的另一個精神──不以高薪換戰績。誠如大老闆荷特(Peter M. Holt)說的:「我們市場很小,因此從不考慮高薪。我們無法像洛杉磯或是紐約,可以付球員高薪……」
慢!剛不是才提過聖安東尼奧的城市排名剛被達拉斯追過嗎?這不意味著這聚落的規模其實並不小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