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亟需收成玉米賣掉來繳貸款的農夫,當耳邊時常迴盪著一個聲音說:「只要你蓋好,他就會來……」時,你會怎麼做?
 
幾種選擇:第一,剷掉玉米田,蓋一座棒球場。第二,置之不理;趕緊去神經或精神科求診。第三,剷掉玉米田,蓋一座棒球場;然後被強制送去神經或精神科求診。
 
長久以來,台灣球迷耳邊也盡徘徊著些能讓籃運升級的妙方。譬如職業化啦!換血年輕化啦!迎合「天下武學,惟快不破」新世紀籃球潮流啦……族繁不及備載,但究竟哪些是盲目求變的囈語幻聽?什麼才是自救圖強的王道?
 
新世紀籃球潮流是啥?一般認為是以早攻等戰術為名的全能籃球、快打旋風精神。簡單說,就是必須大換血來年輕化,接著來貫徹「打得像太陽」的思維。然而,這麼多年過去了,為什麼一遇上中國隊,媒體還是不得不下「禁區不敵中國,中華隊慘……」這類標題?
 
而且呢,如果認真以NBA為師……咦?為什麼在21世紀裡,迄今還沒有真正以打快為號召的球隊拿過總冠軍?
 
全能籃球進化論

 1954年,比基尼問世。之所以叫這名字,是因為這種兩截式泳裝的震撼力,不下於比基尼島的核彈試爆。然而,龐貝斑駮的壁畫告訴我們:其實這性感的玩意兒,早就穿在羅馬帝國女生的身上。
 
同樣的,所謂的「全能籃球」奧義,並不是什麼新時代的真知灼見。這形態不但早就有了,甚至籃球運動本來就是這樣打的。
 
在跳投還是驚世駭俗的人行邪道的古早時代裡,場上每隊五個人,原本並沒特別區分任務的想法。古人並不是沒想到長人離籃框最近的道理,但更相信實戰上「綠巨人浩呆」現象比較符合運動生理學──正如同沒人請台灣第一長人張金國先生打球一樣。
 
那時候,理想的籃球員,講究的是身高「適度」,並具有優異的「保護球」(含運動與傳球)技巧,而且一定要有(也幾乎是惟一)穩定的攻擊手段──中距離投射。所以,第一個明確區別出來的角色是「控衛」。特別是在進攻時間限制還沒出現,甚至犯規戰術觀念還沒成熟時。所以登峰造極的史密斯(Dean Smith),能在有轉播的比賽時,弄得觀眾要不就以為螢幕壞了,要不就昏昏欲睡。
 
接著,麥肯(George Mikan)出現了。以今日標準來看不甚突出的身材,卻在幾乎沒有對抗力量的情況下,只打了九年職業賽(NBL2年、BAA1年、NBA6年),就拿下七個冠軍。從此中鋒成為攻守兩端最具宰制性的力量。
 
接著就輪到沒中鋒那麼高的場上第二號長人了。馬龍(Karl Malone)和巴克利(Charles Burkley)告訴世人:大前鋒也可以是攻擊時最重要的角色。特別是籃球規則一再修改,在攻守兩端將傳統中鋒的影響降到最低。於是,長人不見得要打中鋒啦!大前鋒也不必再只是中鋒家的苦工。你可以像海斯藍(Udonis Haslem)那樣做盡各種苦工,還苦練出超不協調的中距離;也可以像賈奈特(Kevin Garnett)一樣全能;或像挪威司機(Dirk Nowitzki)一樣外線準到爆,還能以切入為輔;甚至像鄧肯(Tim Duncan)一樣「類中鋒」。
 
夠靈活、有攻擊力,但個子不夠高大、控球能力也打不上控衛的球員,就成為得分後衛。至於小前鋒呢?其實很久以前,小前鋒與得分後衛的差別,只是小前鋒要稍微高一點,到了控衛的得分能力也受到要求的年代裡,乾脆都叫「搖擺人」就好了。當然,也有專家說:小前鋒是新潮流裡兼顧求快與求穩的最重要環節;原本定位模糊,如今卻能「機動」策應與協防。言之成理,但我還不太能悟透。
 
許多球壇高人在傳道授業解惑時,都會強調如果每個人在每個位置都能做任何事,實在妙不可言。但全身都能拿來傳宗接代解悶的變形蟲,何苦要進化成今日花樣百出的多細胞生命體?全能籃球是不可逆的終極進化,還是無路可走時的返祖現象?
 
早攻與亂攻

 如今,一般人都認為「快」是必然主宰天下的時代潮流;甚至好像中華隊不這樣打就會死一樣。真相是什麼呢?
 
姑且不論NBA希望球風能吸引觀眾這屬於商業層級的運作,如果光是快而已,不會出現鬥牛場上常見的「亂攻」成一團的場面嗎?其實其中是有戰術精神的──那就是「早攻」(Early Offense)──掌握進攻時的主動性;藉由流動順暢的隊形,讓對手必須被動、盲動防守,無力主動壓迫。
 
所以早攻的第一個特徵,就是希望能要在3秒內「全體」推進到前場,打對手一個立足未穩;任何一個空檔,都是出手良機。同時,由於快速回防往往只求跟得上就好,哪談得上認人對位?所以常發生的「錯位」(Mismatch)現象也有利於進攻者。而當第一次出手機會喪失時,人還是不停跑動、球也不停傳導。與其說這是在尋找投籃良機,不如說是要使對手慌亂回防的狀態持續,始終被動防守因應。
 
人與球永遠在動,是早攻以至於跑轟(Motion Offense)的特色;與亂攻的差別在於:這個快,是在經由團體長期磨練出的默契中跑戰術,所以不但仍然需要內外兼備,更要組織森嚴。這也是為什麼禪師(Phil Jackson)能在2005-06球季季後賽,打太陽一個內線空虛。
 
當上季東區季後賽首輪,衛冕軍熱火被公牛橫掃時,年輕球友總想著老人家被快打弄到陣腳大亂的畫面,似乎終獲驗證。然而,歷來像小牛這些被慢郎中球隊打敗的比賽,就不算數了嗎?
 
籃球最基本的道理就是「進攻成功率的對決」。如果快打就是進攻上要彌補陣地戰與禁區實力不足的產物。好!在進攻這一端,我們假設太陽能以0.5成功率;打得熱火措手不及;但得手後球權不轉換也不行。熱火慢慢攻回去,用陣地戰也拿下50%命中率。一來一往,難道太陽真占了什麼便宜?
 
所以迪安東尼(Mike D’Antoni)說:「我們要靠大量得分和『籃板』來取勝。」話裡的「籃板」,總結了籃板、對手失誤與抄截等現象;意思就是「多出來的出手數」。
 
暴龍球團一向不諱言:因為市場因素,他們追求的是FIBA式的歐洲打法。其實,呈現出的戰術、戰略形式其實不很重要;即使非職業球隊,通常只是種衡量隊形、陣容的選擇而已。
 
但如果忽略其他的環節,認為打「小球」這個「小」,光指的是球員的身材;幻想只要快,就能像孫悟空進入練功房,瞬間彌補任何身高與對抗強度的不足,那麼期盼中那個「小球時代」,是永遠不會降臨的。
 
我不知道抓來多少隻螢火蟲,才能照明看書又不傷眼。只知道無論在哪個時代、什麼社會,如果鑿了鄰居的壁來借光,下場肯定悽慘無比。很多典型在夙昔,要告訴你的其實是深寓其中的道理,而不是讓你淺碟式的依樣畫葫蘆。
 
靈異第六感

 曾經,有位著名的心理醫師為了醫治可愛的小病患,無所不用無極卻苦於無門可入。最後,小男孩終於卸下心防。他躺在床上,抓緊被子,害怕的說:”I see dead people…”
 
後來,湊巧電視機壞了,小男孩從此就see不到什麼people了!所以讓我們掀開一切口號鋪陳的迷霧,來看看台灣籃運真正發生的問題。
 
其實,民國73年瓊斯盃時,藉由馬龍等一班美國球員那扣到裁判翻臉的灌籃,國人朗朗上口的是:「強力籃球」才是世界潮流。後來不知為什麼,有識之士大都認為其中存在著天生體能的差異,不是咱們學得來的,台灣該走的路,是像韓國那樣,靠苦練出來的準頭和體能「快狠準」。
 
問題是,如果大家都這麼打,是不是就還必須回歸身材、球技、體能條件的對抗?咱們真的比較快、比較狠、比較準嗎?或者,咱們的球員真的練得比較苦嗎?即使是職業運動,在惡漢、俊男、苦行僧等各類球員的宣傳上,還是有一定比例在的。如今,結合了影劇、娛樂圈甚至警察局的台灣球員新聞,一樣不缺,但你有多久沒聽到刻意強調的李忠熙式球員苦練的行銷與宣傳?
 
此外,職業球團,一旦主動喊出要重建或換血,通常只是想要省錢的另一種安撫球迷說法。你記得有哪隻球隊喊出年輕化大換血,後來的成功真的是直接與那次行動相關?就像當年溜馬隊喊出年輕化的口號時,說服球迷相信哈林頓(Al Harrington)和班德(Jonathan Bender)就是溜馬的未來。這和溜馬後來的確成為東區強權有關係嗎?公牛王朝的瞬間瓦解就更不必提了。
 
醜小鴨長大了,十之八九會成為醜大鴨。球場上,只有好不好,沒有老或少的問題。老成終究會凋零,但各種年齡層的好手組成最強陣容並同時傳承經驗,在業餘籃球界尤其國家代表隊,更是顛撲不破的真理。
 
因此我們要問:台灣籃壇的走向是誰決定的?每次喊出的口號或決定的走向,是真的確信有效?還是基於想不出別招時由天而降的靈異第六感?或一整個根本就是互相妥協、平安度日的「死體化」體制?
 
罪與罰

 台灣對任何職業運動的態度都是謹慎得令人激賞的。所以我們有無論到了民國n年,都仍在草創期,諸君莫怪的CPEL;也有了幾乎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但卻硬不是職業組織的SBL。
 
而相關機構對轄下運動單項的照顧也不遺餘力得令人感佩。所以SBL的決議,仍然必須有籃協參考與背書。
 
有力人士的支持更不在話下。所以籃協理事長自己就有投入一隻SBL球隊。
 
整體競爭實力的明顯相對弱化、未來發展的虛無緲茫,其實都只是末梢神經的反應而已。一切的一切,其實都不是最關心的球迷所造成,或所能做出的選擇。所以,當大家苦思何年何月得償所望、美夢成真時,難道能叫大家說……
 
我們選錯人,所以我們受懲罰?
 
〔後記〕:去年底將數年來對籃球的一些看法,整理、匯集起來。這是其中一篇;且刊載於今年度美國職籃雜誌元月號。沒多久時間哪!不但太陽隊都不那樣打球了,甚至連迪安東尼都已掛冠東游。而真正暢意快打的勇士與金塊,也仍只是一個掛!本季最後贏家,將屬於同是來了禁區超強戰力,只是一個藏守於攻、一個寓守於守的湖人與塞爾蒂克。至於熱火,倒真的完全切除了老細胞,完全年輕化成NDBL球隊了!不變的是:台灣籃球不但仍然未來充滿無限希望,且「結合了影劇、娛樂圈甚至警察局」的風格更加迭有佳作的突顯。人生的變數與常數何須討論?不就是個定數而已嗎?
 
By LEO 200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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