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針對《綠卡與經紀人資格》那篇文章裡的回應的回覆。因為以前沒回應過這麼長的,沒想到不能由Word轉貼;所以放在這兒。
 
一、對,不是聖誕節;我寫錯了,謝謝指教!^-^
 
二、選手為什麼要找妳幫忙?是吃錯藥了?還是終於找到明燈怎樣的,不管是寫這篇文章時或是現在,我都沒興趣知道。當然我也知道妳這是客氣的講法,意思是選手覺得妳能幫他們。這反正是他們自己的問題。而我也並沒否認。事實上,就情況看起來,如果我是林義傑,我也會找妳協助。
 
三、「無給職」或「免費」,大家都耳熟能詳了。因為就算拿到錢,也不會請我吃飯;所以又如何呢?代表出發點的崇高重於一切嗎?可供且值得公評的,是其他影響。正如,我當然歡迎楊蕙如小姐討論本文對本人的影響──但這BLOG也是寫來讓人看免費的不是嗎?
 
四、本文已經明講了,小聯盟球員本來就是不能「抽」的。所說的「希望」,一旦實現,就算妳到時候還是不抽,也代表妳、球員,與這份工作的真正成功。何況,那份「希望」的話,雖然也可以是場面話,但不是我憑空發明的。
 
五、原來是另有經紀部門專人服務呀!早講嘛!媒體真爛,每回都無法讓閱聽人瞭解這一點;那我就不擔心了。所以就事論事,應該探討的是公司由高爾夫到棒球的幫助能力是不是一以貫之。我瞭了!但既然工作是別人做的,也是別人該負責的,那所謂的「有幫到球員」,指的是什麼?
 
六、綠卡有什麼關係?當然無干!本文說得很清楚了,要不是看到否認由綠卡衍伸出來的維基百科等話題的新聞,就沒有寫這篇文章的感想。
 
七、「『如果』有機會」……嗯!這個「如果」很巧妙啊!其實,並不是每個看起來很冷僻的部落格或網路討論者,作者都「沒機會」。這個點到為止。不過我必須對那些沒機會去問到球員的朋友們講:如果你們有機會問到那些球員有沒有被幫到,答案是肯定的。
 
八、我很樂意更正自己的評論……哪裡?「控制」問題嗎?意思是無酬、為了理想默默奉獻付出,也不願意在媒體前曝光,但就是無法控制被媒體報導到嗎?
 
九、好的!從善如流;起碼就本文提到的兩重點評論事件根由來更正並提出更嚴厲的更正版評論:本人聲明:原來本文所提到的論點,是來自媒體的錯誤印象,特此致歉並更正,然後內文更正為:(一)面對惡質媒體盲目報導,悍創公司為何不澄清公開場合裡的楊小姐自始至終都只是發言人,與經紀人工作無涉?(二)謝陣營為何要將身不由己,原本只想在幕後默默工作的楊小姐公然推上造勢場合,使她失去不被媒體報導的控制權?
 
十、新年快樂!說到快樂,人生有許多微妙的事情不必明講。正如我說這網誌是為了與讀者交流並讓人看免費的,但兩旁卻又擺廣告,那是擺火大的?如果我說這些評論是「愛之深責之切」,對楊蕙如小姐有意義嗎?應該沒有!所以,想享有真正「自由自在任我行」的快樂,「橫眉冷對千夫指」,才是最基礎的態度。所以話又說回來,那則回應實在也很不像是楊蕙如小姐本人該有的口吻……但也無所謂,是不是都不重要;有些「邏輯」,本來就是值得大家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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