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長髮過腰,平常時候,都紮辮子,說好聽點,我有明星臉──嗯!像林覺民或陸皓東;實話來說,就像港片裡清朝殭屍一樣。
 
 說不方便,對!洗頭時要多用點水;但其實很方便──出門時,頂多綁起來就行,也沒有風吹就亂的煩惱。
 
 有次,在台北火車站洗手間,背著門洗手,有人一進來就嚇一跳,以為走錯了。女生才留長髮?男女生的分別,應該是在生殖器官或性傾向吧?大家想想並看看電影,恐怕歷來也不是用頭髮來區分性別的吧!
 
 古希臘斯巴達名言:美男子留長髮,益美10倍;醜男生留長髮,更醜10倍。無疑,我就是屬於前者。
 
 好啦!說實話,我留長髮,一則以因為家族傳統,一則以,看了《It》那部電影,覺得應該也挺好看的。更重要的是:我不必生存在低階職場,所以再也不需要在意世人的眼光。何況……省下一年5,000元左右的治髮費;又挺方便的……
 
 而且……受傷後,我再也不能打球了。然而,這麼久下來,我終於體會:為什麼工地辛苦工作的朋友們,也常挺著個大肚子。
 
 現在的我,就是不動明王轉世。然而,體重漸漸,漸漸回到「瘦削」那個水平。
 
 實證:多動、少吃,任何減肥法的根本,少吃,比什麼都重要。
 
 我一向不吃零食。如今更只頂多只吃午餐與晚餐。不動?也瘦下來了。這也是鯨魚為什麼每天游泳,也那麼胖的主因。
 
 報紙與電視說:有胖胖高中生,只因為早餐改吃燕麥,就在一個月內減輕若干公斤云云……很奇怪嗎?如果體重或飲食達到某種規模,在不是因為病理因素的情況下,只要減低大約三分之一攝食量,馬上可達到一定減肥成效。
 
 因之而來的各種副作用,則是必須承擔的後果。
 
By LEO 200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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