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有座福德宮,廟祝為福德正神戴上王爺帽。說也奇怪,鐵柵深鎖(哎!治安……)、無人進出,那帽兒卻接連兩次好端端的脫在神壇上。請示結果,神明表示他只是土地公,不應該戴上王爺帽。

 

 這就是所謂「守分」。健康的守分心態,並不是認命或不尋求上進,而是為所當為,讓自己在人際、社會關係上擁有最和諧的定位。守分的出發點,不只是知足而已,最重要的是能屏棄最能帶來負作用,於人於己都沒好處的嫉妒情緒。

 

 嫉,是看不得別人比自己有才幹;妒,是看不得別人自己美。總之,就是比不上別人時,心裡頭那種酸溜溜的感覺。

 

 NBA球員理應沒有嫉妒之心──因為大家都知道職業運動運作的法則。若要說有,頂多就是「有為者亦若是」,或「吾當取而代之」。像柯比(Kobe Bryant),當然兼具場上實力與商業魅力,所以當他想弄個球隊領袖來玩玩時,在到巴斯(Jerry Buss)家,與老闆共賞超級盃後,俠客(Shaquille O’Neal)便不得不到邁阿密晒太陽。

 

 所以說歷來所謂的「不團結」,其實根柢是言過其實。國王的歐洲幫與美國幫鬥得一隻強隊分崩離析,更與嫉妒扯不上關係。而上了場,能真正不管教練指示,彼此大扯後腿,順便葬送自己前途,更是少見。所以F4崩亡那年,禪師(Phil Jackson)面色如土,與隱形中鋒共同欣賞小飛俠硬往活塞口袋陷阱裡衝的畫面,更值得你珍惜並玩味再三。

 

 即使同位置有更高薪、更才情的選手卡住了位置,大抵也只能等機會,用亮眼表現來鬥爭。不必想太多,現實生活中,不會有《烈火終結令》 (The Fan)中的勞勃狄尼洛(Robert De Niro)來幫你幹掉競爭隊友。然而,當球隊中有天命領袖時,這份正常認知便不得不成為走味的咖啡。

 

 或許NBA要弄得像磅礡的史詩,大家看起來才覺得有深度。總之,「領袖氣質」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成為大眾耳熟能詳到能拿來數來寶的名詞。想想,一隻球隊中,領袖不該是教頭嗎?球員中,除了隊長負責集合、聯絡外,另弄個領袖,是做什麼用的呢?

 

 原本所謂領袖,大致上只要是球隊的「看板球星」就成。但廿一世紀的領袖,可就辛苦多了。他要有號召球迷的魅力,上了場還要能掌控全局,並負責壓哨逆襲;此外還要能團結隊友,並激勵士氣。總之,就是萬眾一心、誠衷擁戴。但事實上有可能嗎?

 

 領袖氣質,特別是場上的掌控,是足以寫成另一長篇的課題。這兒先提:健康的職業球員,視個人層次,追求的不外乎商業利益或歷史地位。除非是形勢比人強,萬不得已──像皮本(Scottie Pippen)頂多只能說:「我相信,沒有我,喬丹(Michael Jordan)也不能建立這麼偉大的功績。」──否則,隊上領袖愈是光芒四射、無所不包,就愈顯出隊友的黯淡。姑且不論這代表表現機會、薪資空間與曝光亮度打折,嘿!現在是怎樣?卯起來奮戰,只為了成為某人「能幫忙的隊友」?

 

 本篇應與另一原罪「驕傲」連貫閱讀,觀念才會完整。總之,實質上說,基於利害關係的根本衝突,領袖與隊友原本就不得不站在傲慢與偏見這天平的兩端。所謂的領袖愈驕傲,副將就愈不得不嫉妒。

 

 當然,不驕傲──或者說能讓隊友實質利益不但不受排擠,甚至還能更彰顯的領袖,才真的能受到隊友歡迎。之前每年都有因俠客而受益的副將排行榜。這當然和他場上的牽制力有關係,也和他篤信團體籃球有關係(當然,這和他認為自己可以打控球型後衛的「幻想」,或分球其實較省力更有關係)。但不止於此。自然俠客當領袖,資歷或實力是很難被挑戰的,但在場外,他除了以大家出來混的兄弟心態和大家搏感情,也喜歡創造隊友們的曝光機會。

 

 好長一陣子,看到王治郅出現在畫面上,是因為他要巧不巧,總是坐在俠客旁。什麼時候老王出現在花絮裡?是俠客提及他正向老王學中文。又像,瓊斯(Eddie Jones)悠游在俠客的大嘴巴裡時,連自認聯盟最性感或三分球大賽最大顆的遺珠這些瘋話,都能被媒體一再炒作,離了俠客,如今還剩下什麼?

 

 想打破「領袖」這聯盟與球評共同灌輸給你的迷思,就先想想活塞。活塞的領袖是誰?如果活塞的團結所創造出的榮光令你稱道,又何苦照前述的那些標準,在各隊中尋覓領袖?而如果你要將職業運動不得不努力形塑的英雄個人崇拜轉化為實戰的績效,那就永遠只能陷入「明明有領袖,為什麼球隊打不好」與「打不好,是因為沒有領袖(或標竿人物領袖氣質不足)」這兩種互相矛盾且看圖說故事的死胡同中。真的!所謂成功立業的領袖,就只是傑出球隊中最具代表性、魅力、市場性的球星而已,就像擁有籃板王、天下第二人、最佳第六人,以及天下第一射手這些隊友的喬丹一樣。別想太多。

 

 希望參酌《七原罪:驕傲》後,本文整體意思能更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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